本站11月23日讯(记者 阎智凯) 11月16日,经水利部研究批准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30个地区成为新一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新增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区市分别是,北京市海淀区、石家庄市、太原市、包头市、鞍山市、四平市、大庆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南京市、义乌市、淮北市、莆田市、萍乡市、德州市、济源市、荆门市、岳阳市、深圳市、北海市、三亚市、重庆市铜梁县、德阳市、清镇市、曲靖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榆林市、敦煌市、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
“十五”期间,水利部确定甘肃省张掖市、四川省绵阳市、辽宁省大连市、陕西省西安市、江苏省张家港市、天津市、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郑州市、山东省淄博市、江苏省徐州市、湖北省襄樊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试点先行,典型示范,有效推动了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
本次研究确定的30个试点地区试点期为3年。
水利部要求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试点地区政府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科学指导,按照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目标责任,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利部要求试点地区要深入学习张掖、绵阳、大连等地经验,坚持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推进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等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和教育宣传等综合措施,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要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积极创造和总结经验,带动本省(区、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开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