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年轻人为生活而奔波,为事业来去匆匆,有没有人将父母的生活遗忘在匆忙中?孝,一个亘古不变的道德规范。从小,我们就明白“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近期,刚刚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入法引人热议,也引人深思。
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新闻:八旬老太状告子女不回家,生病老汉状告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类似的新闻太多太多,多到我们都已经麻木。最近的“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否会引起我们内心的反思?
赡养父母本是天经地义,以法律的名义来约束孝敬老人,体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希望用法律从更高层次唤醒中国孝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唤醒子女孝敬老人的道德规范;二是“孝文化”靠法律来约束,也反映了社会精神文化发展的一种退步,在物质文明渐趋发达的今天,我们的精神文明反而在走下坡路。父母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而不是虚无的行动,冷冰冰的行动不如一句温暖的问候。
在瑞典、芬兰等一些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比如要保证老人们晚年的幸福。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规定了子女跟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规定每天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子女与父母谈话的忌语也作了规定。在日本,也有“一碗汤” 距离的规定,就是父母和孩子居住的距离应为端一碗汤从这家到那家不会凉。
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孝是最基本的道德,但不得不说,我们的孝文化却一天天变质,与上述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然而在我们三利公司,孝字摆在重要的位置:每年的家庭节,我们与父母一起过节;骨干员工的父母津贴,让我们的父母享受到三利大家庭的温暖;父母过生日时,工会会给父母送去生日蛋糕,并送上生日的祝福,现在工会还组织了娱乐活动,晚上组织在公司居住的父母们在一起跳舞娱乐,丰富他们的生活;董事长还要建设我们的养老院,让更多的父母感受到三利的关怀。
“百善孝为先”,我国历史中就有许多为人所传诵的孝子。“闵氏有贤郎,何曾怨厉娘;车前留母在,三子免风霜”的闵子骞单衣顺母;“葬父贷孔无,仙姬陌上逢;织线尝债主,孝感动苍穹”的董永卖身葬父;“慈母怕闻雷,冰魄宿夜台,阿香时一震,到墓绕千回”的王裒闻雷泣墓……
孝,简简单单,随手就可以写出。但是孝为何这样写,不知我们是否有真真正正地去体会它。“孝”是一个象形文字,它的上面是一个“老”字,而下面是一个“子”。老是指上一代,子是指下一代,上一代跟下一代融成一体叫做孝,所以上一代跟下一代密不可分,当子女的要时刻想着孝顺老人,时刻要把“孝”字放在心上。当父母年迈的时候,一切都要靠着我们,我们就是他们将来的依靠。因为,孝心无价!